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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与子公司的区别

作者:凯发k8国际 发表时间:2022-03-09 07:06:30 浏览次数:74

分公司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公司的类型,那么,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朋友们,你们做好准备了吗?现在就跟随着公司的小编来认真的研究下吧,对大家一定很有帮助的。

分公司的概念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应当符合《公司法》对设立条件及投资方式的规定,并到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的名称较后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较后都是分公司。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可以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须由母公司决定。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提请设立的,其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虽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必须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只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多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做出投资决策以及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分公司则不然,其财产、业务、人事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仅无独立财产,且在财务上须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务,总公司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公司的小编已经在上文为各位朋友们进行了解答,如果你还有想要了解的关于注销登记的其他知识的话,关注我们,你一定会有非常惊喜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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