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近有许多老板都遇到了商标被驳回的问题,问小编应该怎么解决的。那么今天呢公司小编就来给大家解决商标注册被驳回了该如何处理吧,希望可以帮到您。
1、向商标提起撤三和复审
此类办法只适用引证商标申请已经注册满三年的情况。假如引证注册商标已满三年能够将对方三年来未使用的类型申请撤三,撤下以后再申请商标复审拿到自身想要注册的商标。
2、复审+延缓审理
一部分引证商标期满未续展限期没满一年的,别人不可申请该商标即便申请了也无法通过。此时做商标法律复审中被异议、撤三审核等权利是不稳定的。商标复审+延缓审理(9个月+3个月)刚好一年,能够在引证商标无效时自身趁这个机会拿到该商标的注册使用权。
3、复审+从新申请
假如自身申请的商标是图文组合的形式能够使用此办法。假如商标是因为图样类似被驳回申请人能够选择性的将图样和文字分离再开展申请。同时将近似的一部分再开展别的方法复审以此方法获取相应类型的使用权。
4、分割+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商标的所有类型中一部分类型能够被予以注册时可先将这部分类型注册下来,获取使用权限。再挑选适合的方法对被驳回的类型做商标复审。
5、一部分复审
假如申请商标与好几个商标类似,例如图样与A商标类似文字与B商标类似,那样我们能够挑选放弃与A商标同样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一部分类型,再去做复审,这样的话商标申请的通过的概率会提升许多。
6、法律复审
假如申请商标与本公司的字号同样,同时企业注册下来的时间先于引证商标的注册时间,根据在先申请原则能够出具相关证据做法律复审处理。此外假如对商标申请方面有别的的异议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开展复审!
总之,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且必须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的15日内提起,驳回复审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等文件。从提起驳回复审申请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的整个过程为9个月。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所以,你再收到商标的驳回文件后,一定要保存好所有收到的文件,包括信封,因为这些都有用,然后根据驳回原因进行分析,如果觉得自己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驳回原因不符的话可以提请复审,如果驳回原因真实的话就进行相应的修改然后再次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