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公告,是商标公开征求公众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查意见的一种手段,可以监督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结果是否公平、公正。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初审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向商标提出商标异议。
商标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应当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送商标异议申请书以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副本,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答复。虽然对商标异议的答复不是强制性的,商标申请人也有权不作答复。如果商标异议未获答复,商标将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直接决定商标申请的去留。
商标认为商标异议成立的,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商标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不知道如何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商标注册的风险很大。以下是如何处理商标异议的简要说明。
对于对方提出的异议,我们应该抓住要点。如果对方认为商标相似,你需要从音、形、义三个方面进行描述,并支持你的商标不构成相似的结论。如果有相似的商标但在商品类别上有一定的差异,可以从类别本身来解释,尤其是商标的申请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判断,这一点必须澄清。
对商标异议的答复必须具有高度针对性。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对异议理由给予有根据的答复,并收集证据证明答复内容的真实性。商标代理可以帮你反驳那些虚假的商标异议,并为你找出相应的证据,从而提高你的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回复不能无中生有,这会降低商标审查员对你的印象。回复材料的补充不是必须的,所以如果回复需要补充材料,则应该及时完成,不要错过辩驳的机会。